1.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(附件8)
2.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原件
3.思想汇报(附件9)
4.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(附件13)
5.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表(附件14)
6.确定入党介绍人(2名正式党员,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党组织指定)(附件15)
7.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(附件13)【党总支在“党总支审核情况”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校党委在“党委备案情况”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】
8.党员调函证明信(附件16)
9.政审材料(附件17)
10.支委会审查通过报支部大会讨论(附件18)
11.参加校级发展对象党校培训,提交结业证书原件
12. 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前公示表(附件19)
13.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(附件20)
14. 支部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(附件21)【党总支在“党总支初步预审意见”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校党委在“党委预审意见”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出具书面预审意见(附件22),发放入党志愿书,并标注编号】
15.关于发展对象的批复(党委撰写)(附件23)
附件下载:
附件8: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
附件9:每季度 思想汇报的格式及内容
附件13:确定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
附件14: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表
附件15: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表_党支部填写
附件16:发展党员函调证明信
附件17:政审材料
附件18:政治审查情况报告_党支部撰写
附件19: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前公示表
附件20: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附件21: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
附件22:预审意见及预审结果
附件23:关于发展对象的批复_党委撰写